因学校工作需要,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拟公开招聘编外校医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及考核招聘岗位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校医1名(编外)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勤奋敬业; 3. 身体健康,能承担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4.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好的适岗能力和潜力。 (二)岗位条件 1. 年龄40周岁(截止报名首日未满41岁的人员)及以下; 2. 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 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 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2日9:00—2025年9月23日17:00。 2.报名方式:学校行政楼二楼总务室现场报名 3. 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 请考生携带报名表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和学习或工作期间主要荣誉材料(2项以内)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核工作。 (三)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含专业问答、面试考核),考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待通知。 (四)体检 根据校医岗位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选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回避有关规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聘用工作要自觉接受学校纪律委员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20107(王老师) 0832—2207058(曾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832—2070296(经开区社会事务中心) 附件:1. 报名信息表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2025年9月18日
来源丨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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