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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隆昌市范围内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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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隆昌市委巡察机构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隆昌市巡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为确保考调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范围

隆昌市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公益一类且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三、考调人数

事业人员1名。

四、考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身体健康;

(三)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年度考核除外);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五)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29条回避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处于试用期的;

(2)按照相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17日(仅限工作日和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一号),报名电话:0832-3987057,联系人:郑佩兰。

所需资料:报名人员须填写《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同时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本人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其它能证明本人工作期间能力的相关证书、奖状等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条件,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式进行,由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

考调名额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该考调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

1.笔试(分值100分)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1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到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

(4)面试入围确定:按考调岗位职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并列者一并列入)。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考调岗位数3倍时,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分值为100分)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面试时间共计15分钟,其中审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考调岗位数3倍时,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8分。

(四)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由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等额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如实撰写考察报告,经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调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

在隆昌市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上对拟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无影响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属实,影响考调的,不予办理手续。

六、相关要求

(一)参加考调人员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资料失真失实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全部承担。

(二)考试时间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请报名参加考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因所留信息错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负责。

(三)邀请隆昌市纪委监委派员负责对公开考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参加考调人员应根据隆昌疫情防控要求自觉落实相关措施。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七、其它事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3987057,15884851406

举报电话:0832-12388

附件: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

附件2:

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


性别


出生日期


照片

1寸)


民族


政治面貌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

状况


婚姻状况


现单位及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学历学位

全日制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院校及专业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关系

姓名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要

工作

业绩


奖惩

情况


2

年度考核情况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 章)

审核人签字:

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审核人签字:

资格初审

情况

资格审查人员:

来源:隆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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